您给我们的材料: 一、提供认证文件或信息 二、 外交部介绍信
使馆需要的材料与规定: 1、需1份复印件,加收1元复印费。 2、公证书中涉及当事人的姓名后须加注护照号码,并需在公证书末页后附该当事人的护照复印件,并与公证书装订在一起。 3、未婚公证书或未刑公证书,应由当地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当事人在当地无婚姻登记记录或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公证处证明其印章属实。哈方不接受未婚或未刑的实体公证及无配偶声明书的签字属实公证。 4、需哈萨克文或英文译文。 5、哈方要求公证书包含所证文件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及证词译文与证词相符公证。 6、护照公证只需证护照资料页,无需译文,但须提供中英文使用目的说明。 整套认证时间与费 用(该信息使馆经常变动)请来电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