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给我们的材料: 一、提供认证文件或信息 二、 外交部介绍信
使馆需要的材料与规定: 1、须提供中英文对照或英文使用目的说明,当事人须签名。 2、办理涉外婚姻事宜,需当事人本人到使馆填写芬兰文表格。 3、赴芬留学使用的公证书无须办理使馆认证,只须办理外交部单认证。 4、用于涉外婚姻的公证书(如结婚证、离婚证、出生证等)应办理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并须办理双认证。 5、申办未婚、未再婚等事宜文书的认证时,须当事人办理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涉外公证处公证。 6、申请家庭团聚事宜的,须提供在芬兰一方人员的居留许可或芬兰国籍人员的护照复印件。申请团聚的当事人如在国内的,须自送使馆。 整套认证时间与费 用(该信息使馆经常变动)请来电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