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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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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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给我们的材料: 一、提供认证文件或信息 二、外交部介绍信
使馆需要的材料与规定: 1、苏、浙、沪、皖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领馆认证。 2、结婚公证书须为结婚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 3、未刑公证书6个月有效。 4、大学、大专学历须先经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确认。中学学历如使馆无法核实,申请人须提供原学校就读证明。 5、学历公证书的认证时间不固定。 整套认证时间与费 用(该信息使馆经常变动)请来电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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