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位于南美洲的西北端,邻近国际海运大动脉巴拿马运河,是南美洲唯一的两洋国家和南 美陆路交通的必经门户。哥伦比亚是拉美地区第四大经济体,第三大人口大国,同全球65个国家和地区签有17个自由贸易协定,辐射市场较广。哥伦比亚系拉美地区准高端 市场,宏观经济稳定,法律法规较为完善,法制程度较高,对外国投资友好。
一、注册哥伦比亚SAS公司的条件:
1、至少一个股东,1位当地法人代表,1个董事,董事无国籍要求,可中方人员担任。
2、注册资本建议1000USD-3000USD ,注册资本越高,年检费用越高。
二、哥伦比亚的税收税率
1、关税税率:哥伦比亚的海关关税主要分为5%、10%、15%、20%四 档。一般来说,未在哥伦比亚境内生产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税率为0%~5%, 大部分制成品税率为10%,牛肉及大米税率为80%,汽车整车为35%。对安 共体内生产的商品实行20%的进口税率,对安共体不生产或临时紧缺的商 品,实行零关税或从低税率。
2、企业所得税:对内外资企业施行统一的所得税税率25%,但在哥伦比亚没有设立法人机构的外国企业仍需按照33%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哥伦比亚税法将本地居民个人年收入划分为四档,分 别征收0%、19%、28%和33%的个人所得税,外籍居民一律按照33%征收。且有个税征收的补充办法““最低替代税”即按原办法计算的个税税额不得低于按照“最低替代税”计算的应纳税额。
4、临时收入税:对企业和个人因出售持有2年以上的资产而取得的临时性收入,征收10%的临时收入税。
5、增值税:在哥伦比亚境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实施进口时,都需缴纳增值税。政府根据不同商品制订三档增值税税率,分别为0%、5%和 16%。其中,16%为基本税率,另外两档为优惠税率,主要针对低收入家庭必需的食品及相关日常消费品。小额增值税一般由商品销售方或服务提供商代替税务局向商品或服务购买者收取,并根据金额大小,每2个月、4个 月或每年向税务当局转交代征的税额;对于金额达到税务局规定的大额交易的增值税,由买方对应付税额实行“税源直扣”,每月将当月扣留的增 值税上交税务局。但是,当哥伦比亚境内公司或个人向哥伦比亚境外公司或个人购买服务时,增值税由哥伦比亚境内公司或个人直接缴纳。
三、哥伦比亚经济特区
哥伦比亚政府已批准设立各类保税区 (Zonas Francas)119个,分布在大西洋、玻利瓦尔、瓜希拉、马格达莱纳、 北桑坦德、桑坦德、博亚卡、昆迪纳马尔卡、安提奥基亚、金提奥、卡尔 达斯、里萨拉尔达、维拉、考卡、考卡山谷以及波哥大等19个省、首都区 和64个城市,总面积约400万平方米。
入驻保税区需要满足的条件(满足其一)
1、投资额US $2 million——US $9.1 million,可提供就业岗位500个以上
2、投资额US $9.1 million——US $18.3 million,可提供就业岗位350个以上
3、投资额US $18.3 million以上,提供就业岗150个以上
在保税区内投资可享受多重优惠政策:
2、从国外进口的原材料、机械等免征关税、增值税及其他海关税赋;
4、另外,哥伦比亚政府在投资者满 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还允许单一公司成立自己的保税区,并享受保税区的一切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