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越南已经签署了15个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其中14个已经生效),并且正在就2个自由贸易协定进行谈判。截至目前,越南已分别与日本、智利、韩国、欧亚经济联盟、欧盟、英国签署多双边自贸协定,并作为东盟成员国与中国、韩国、日本、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中国香港签署了自贸协定。多边自贸协定包括:《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2018年12月生效),《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RCEP,2020年11月签署,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目前,越南正在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包括瑞士、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和以色列就2个自由贸易协定进行谈判。越南通过签署自贸协定与大多数重要合作伙伴建立起自由贸易关系,为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以及促进该地区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做出贡献。在经贸协定的框架下,越南辐射东南亚甚至全球市场、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
2、原材料或半成品从他国进口,并在越南进行加工或制造,则需从本质上将其改变并增值。
满足两个条件其一即可,中国企业在越南大多是设立的来料加工再出口企业,属于第2种,那么如何评价产品从本质上改变并增值呢?一般有两个评价指标:
一个是税号变更CTC,即原材料或半成品与产出的商品,他们的海关编码HS重叠率不能过高,一般需要有2——6位数的变化,才能符合原产地证的条件。
另外一个是本地加工产生的增值成分LVC,一般本地加工增值成分(LVC)需超过30%,才能符合原产地证的条件,比例计算方式如下:
(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间接成本+其他成本+利润)/FOB价格*100%
b.直接人工成本:生产过程相关的工资、奖金和福利等。
c.间接成本:生产过程相关的间接成本,包括建筑物保险、工厂设备租金、建筑物维护、折旧、修理、税收、保险、专利使用费等。
d.其他成本:是指将货物放入船舶或其他出口运输工具所产生的成本,包括国内运输成本、仓储、港口装卸、代理服务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