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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注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 发布时间:2015-10-16 15:05:13 浏览次数:3714 打印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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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公司注册应具备的条件.“①产品为社会所需要,②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备条件,③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④有符合规定的资金,⑤有自己的组织机构,⑧有明确的经营范围;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就上面七个条件加以说明。 第一,产品为社会所需要。过去实行产品经济,产销脱节,为生产而生产,导致一部分产品大童积压,另一部分为社会需要的产品又十分曦乏。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也会产生一定的盲目性。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产品过剩的现象和浪费也会发生,因此,强调公司注册生产的产品必须为社会所需要。 第二,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我国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业是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解决这一突出矛盾的办法,一是要加强这方面的建设,二是对开办公司进行严格审查,对那些没有足够能源、原材料来源和交通运输条件的公司以及高耗能公司的设立,国家要严格控制。 第三,有自己的名称和场所。公司的名称是公司间互相区别的标志,未经许可,任何公司不得以他公司的名义生产,也不得使用他公司的商标。公司场所是公司生产要素之一。公司的场所经登记注册后,还会产生许多法律后果,如可以明确其法律管辖权、明确法律文书的送达地、确定债务履行地等。 第四,有符合规定的资金。开办公司必须建立在可靠的物质基础之上,没有必要的符合规定的资金,搞无米之炊,是法律所不能容许的。 第五,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公司是集各种生产要素为一体的组织,要对各种要素进行使用和管理,就必须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第六,有明确的经营范围。我国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便于国家进行宏观控制、调整产业结构及产品结构,同时也便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指除了《公司法》规定的条件以外,其他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条件。如《环境保护法》规定不准设立污染环境又无治理方案的公司,等等。 总之,对开办公司规定一定的条件,是保证开办的公司能够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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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公司法人登记管理的必要性
下一条:确定公司法人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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