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存量权益登记开始了!存量权益登记怎么做?
更新时间:2024-3-26 16:36:46 浏览次数:480
ODI境外投资备案 年度企业境外投资备案ODI存量权益登记已启动,申报企业需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登记,未按规定报送年报数据或存量权益登记的,信息系统或将被设置为“业务管控”状态,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什么是ODI存量权益登记? ODI存量权益登记可以理解为是ODI备案的年审,ODI存量权益登记指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应于每年规定日期前,自行或委托服务机构通过商务部门联合报告系统或数字外管平台报送上年末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也就是说企业办理ODI备案开展境外投资项目之后,每年都需要做ODI存量权益登记,跟其他备案年审的性质一样。 操作指南 1.报送时间 常见问题答疑 1)A企业在境外有两个ODI公司。现在其中一家公司股权转让给境内的一家企业了。办理变更后银行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编码没有改变,转出的那家显示出资为0。请问在做存量权益登记的时候,转出的那一家的还需要报吗? 答:首先要确认一下,这笔股权转让的ODI登记变更(中转中)是否办理成功。企业是在2021年11月做的转股,2022年6月30日之前报2021年的数据,那么需要报。企业可用组织机构代码登录数字外管平台,系统会提示有待申报的ODI信息。 答:如果是ODI存量数据的报送,请登录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进行补报送;如果是FDI存量数据的报送,2016年及之前的数据在数字外管平台上报,补报2017、2018年的数据,到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2019年之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c.cn/)进行补报送。 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境内投资主体共同投资一家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的,各境内投资主体应确定其中一个境内投资主体作为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信息申报主体,由其向境外投资企业登记地外汇局申报相关信息,其他境内投资主体不再申报。 持股比例最大的境内投资主体原则上为申报责任股东,若持股比例相同,由相关境内投资主体约定其中一个境内投资主体为申报责任股东。并告知解管控所需材料,上报之后立即会显示已申报。 答:ODI企业注销之后,需要办理注销登记,如果没有办理注销,那么仍然需要报送信息。2020年6月30日之前报送2019年的数据,是有数的;2021年6月30日之前报送2020年的数据,数据为0。在银行办理了ODI注销之后,就不需要再上报了。
其实只要做过FDI(外商投资企业)、ODI(境外直接投资的境内主体)、SPV(个人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都需要进行年报申报或存量权益登记!逾期未报的,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业务管控甚至罚款!
2024.1.1-2024.6.30
2.报送主体
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3.报送方式
1)商委:
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2)外汇局:
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
http://zwfw.safe.gov.cn/asone/
4.填报要求
1)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内投资主体自行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外汇局对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信息内容进行抽查。对于未按规定办理申报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境内投资主体,外汇局按相关程序,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其进行管控,并依法进行处理。
5.抽样调查数据
被确定参加存量权益抽样调查的样本企业,还应按季度报送存量权益数据。数据填报内容与ODI存量权益登记要求一致。
6.注意事项
未按要求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仍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2)B公司在数字外管平台补报16年以前的存量权益登记信息。系统提示当前申报主体连续数年数据未申报,咨询如何补申报?
3)咨询境外子公司在境内有两个母公司,分别是C公司和D公司,C公司去银行办理外汇业务银行告知被管控。请问能否由D公司代理C公司统一报送ODI存量权益登记?
4)E公司因为没有做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ODI存量权益登记被管控。这家ODI的企业已经在2019年注销了,请问现在还需要报送存量权益吗?
对于ODI备案的流程和办理材料,以及ODI存量权益登记的具体事宜,也可以咨询际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