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是:网站首页 > 注册登记 > 最新通知

怎样划分商标的形象

更新时间:2015-3-30 10:52:35 浏览次数:1660

在上海公司注册的商标具有的商标形象符号既包括商标原型符号,也包括对原型符号进行二度演绎的诊释符号。商标原型符号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它是商品生产者或品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销售的商品在市场上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品牌经营者相区别而使用的一种视觉标记。商标原型符号是一种静态的经工商注册的商品品牌标记,它有一定的时效性和高度的约束性,为二度演绎的商标谁释形象提供了概念原型.同时也是广义商标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以往界定的商标形象,更多地只是指商标原型符号,也就是商标形象符号的基本形态或视觉样式。广义的形象概念完全基于人们对商标形象接受过程中主客观的认识,扩大了商标形象范畴。我们把在原型符号的基础上经媒介化了的商标形象符号称为商标形象的it释符号,或者说商标形象原型符号的符号。如果不从现代媒介系统运行的视角看待商标形象的建构,就很难对商标形象传播作出较科学的描述,也无法完成商标形象信息交流。因此我们对商标形象,会采取一个比较广义的定义。
以往的商标研究,主要还是停滞在对商标作0态的分析上,没有把商标这样一种独特的意义图式放在媒介信息环境中,从语言学、符号学、传播学、阐释学的理论视域,对其形象传播、建构加以动态考察。商标形象研究应该以信息交流功能为主,对商标形象传播的符号规则、符号规则使用及形象设计与传播效果的研究,构成了商标形象研究的核心。

上一条:商标形象具有的集合性特点 

下一条:有时注册的商标形象符号很模糊